高管白领犯罪者很少面临起诉,更毋论坐牢了。法学教授约翰·考非认为,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的部分原因是,检察官缺乏进行重大起诉的资源。因为他们的公司签订了延期起诉协议(DPA),高管们可以轻松逃避责任。在这一协议中,公司组织不承认有罪。但是这些腐败的经营者,而非他们的公司,理应成为执法部门的目标。考非建议监管者和检察官,应该雇用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,同时还应奖励举报人。他犀利的理论概述,无论对公司律师、监管者,抑或是高管而言,都是非常详细而实用的。
2008年的金融危机并没有导致高管被起诉。
在过去,有关白领犯罪的惩罚是非常简单直接的。如果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从事不当行为,则该雇员和公司都有罪,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近年来,公司通常通过签订 "延迟起诉协议"(DPA)来逃避其雇员所犯罪行的责任。在这种协议中,公司会支付罚款,并以可能导致雇员被起诉的方式,与检察官合作。
通过DPA,高管们很少面临起诉。而在2008年金融风暴后,没有华尔街的高级管理人员面临起诉,更不用说去蹲大牢了。法院追捕的唯一对象,是那些低级别的雇员。然而,包括检察官在内的许多人,都想起诉华尔街的高管。而在以前的金融灾难中,确实出现过针对这些高管的起诉,比如1980年代的储蓄银行倒闭,以及2001年和2002年发生的安然丑闻。
检察官在起诉大公司时面临巨大障碍。
当大公司的不当行为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时,受害者不只是希望公司承担责任。他们同时也希望那些对公司的决定和行动负责的人,能够被锁定、起诉并受到惩罚。然而,许多因素阻碍了检察官和监管机构对白领犯罪的调查、起诉和惩处。事实证明,当有关的不当行为比直接的个人暴富更微妙和复杂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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